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有限公司新建7.5万吨/年沥青混凝土和10万吨/年水泥稳定土生产线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有限公司新建7.5万吨/年沥青混凝土和10万吨/年水泥稳定土生产线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起止日期:2024年3月21日开始,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