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旺梦乐城长沙星沙储能充电综合站电力外线及设备安装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沟槽开挖及回填、余方外弃、设备基础砌筑、充电桩安装、电缆敷设、储能设备安装、桥架安装、高压外线工程(包括调试、验收)等内容,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中所包含的施工项为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1、工期要求:20日历天(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4、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5、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三、技术规格:2.1******有限公司设计的永旺梦乐城长沙星沙储能充电综合站电力外线及设备安装工程设计图纸(2024年7月2);
2.2永旺梦乐城长沙星沙储能充电综合站电力外线及设备安装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答疑;
2.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8-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2.4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20]56号文“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及其附录;
2.52020年版《湖南省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和《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解释说明;
2.6长住建发******建设局《关于调整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运输车和建设工程扬尘防治计价规定的通知》;
2.7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湘建价【2022】14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
2.8长沙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2024年第一期常用材料价格手册》;
2.9长建住【2021】18号湖南省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施工围挡计价规定的通知;
2.10本工程主要工程材料价格按2024年6月《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市场综合价取定;《长沙建设造价》中未发布市场综合价的材料参照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共同发布的《2024年第一期常用材料价格手册》;以上缺项的材料价按市场询价计算。
2.11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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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四、交付时间和地点:工期要求:20日历天(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五、服务标准:1、工期要求:20日历天(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4、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5、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六、验收标准:******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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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和采购合同。七、其他要求:1、付款人:******有限公司。
2、结算方式:合同无定金或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扣除不可预见费)的70%,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相关资料合格并完成归档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7%,余款(工程结算款的3%,含质保金及风险保证金,两者合并设置)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结算审核完成后(如有),依据结算审核结果一次付清。质保金与风险保证金合并设置,以后到期的限额比例为支付条件。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成交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发包人每次进行计量款支付时须将本付款周期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交付的违约金及其他费用予以扣除。
(1)承包人应在每次付款前向发包人提供足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其他证明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延迟或不予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发包人有权选择转账、承兑汇票或其他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时间为发包人完成付款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
(2)报价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如下:
2.1 ?磋商报价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需保持费率与招标控制价对应项目费率一致,不优惠;不可预见费金额需保持与招标控制价中不可预见费金额一致,不优惠;结算时,投标报价中每个综合单价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执行统一磋商报价优惠率;
2.2 ?磋商报价优惠率=[1-(磋商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招标控制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100%
2.3??最后报价时,供应商只需报总价,不需列详细报价清单。最后磋商报价优惠率按本章2.2公式计算确定。
(3)成交人在接到工程施工任务后,应当根据任务要求和现场情况编制施工方案(同时列明为完成施工任务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并报备采购人,经审核确定方可展开施工,如承包遗漏任务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成交人负责至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开口审批、管道开挖、占道、占绿、路灯迁移、停电、接电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依规依法应缴纳相关行政性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4、成交供应商必须为其工作人员购买好全套的保险后方可开展工作。
5、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和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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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