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污泥处理处置第三方监管和污泥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污泥处理处置第三方监管和污泥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污泥处理处置第三方监管和污泥检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YG******79-BD-01
三、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广州净水公司和从化净水公司拟对污泥处置点(含应急备用)的污泥外运处理处置的第三方监管和污泥相关检测服务项目进行招标。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服务期:二年(暂定2025年4月11日-2027年4月10日,日期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3、服务地点:
常驻处置点:
******有限公司:花都区新华镇马溪工业区
******有限公司:白云区神山镇
******有限公司:南沙区黄阁镇黄阁东一路1号
******有限公司:增城区新塘镇夏埔环保工业园温涌路3号
******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基路8号
应急处置点(以业主通知的实际处置时间为准):
******有限公司: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沙滘工业路3号
******有限公司:花都区赤坭镇鲤塘村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
******有限公司:从化区鳌头镇新潭路437号
******有限公司办公楼自编105室
******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岭头村委会新基头围双水发电厂(技改楼)第6层之一
备用处置点:以实际备用处置点为准。
4、最高控制价:人民币1975.0116万元。((本项目实行双限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或投标人单价报价高于单价招标控制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单价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分项报价表)
七、合格投标人条件:
1.******商行政管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 证书,认证项目必须包含: PH、含水率、粪大肠菌群菌值、细菌总数、总镉、总汞、总铅、总铬、总砷、总铜、总锌、总镍、矿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有机物含量、氯离子。上述项目氯离子按NY/T 1378-2007执行,其余指标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 GB/T 24188-2009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5年3月1日00时00分至2025年3月21日9时30分。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2025年3月21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6开标室。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进场和登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7.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7.1投标登时间:2025年3月1日00时00分至2025年3月21日9时30分。
7.2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7.3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阳光平台网址:******/。
(******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3)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阳光平台指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九、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工 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p92/index.htm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为准。本招标公告内容(含附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十二、招标人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工
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招 标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8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完整、真实。如我公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公司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开。
如提交文件及材料需进一步复核,我公司承诺在接到通知的三日内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核查。
******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执行。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者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招标人除按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对本公司处理外,还有权取消本公司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公开通报,本公司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